全部最新法規
- 701 本署建置之「醫療器材來源流向申報平台」及「醫療器材單一識別系統資訊管理平臺」,將發布於本署網站首頁>業務專區>醫療器材>醫療器材來源流向暨單一識別系統(UDI)專區,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 702 「特定醫療器材之標籤、說明書或包裝應加註警語及注意事項」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3690號公告預告,請查照。
- 703 「醫療器材行政規費收費標準」,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2740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704 「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3317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705 配合醫療器材管理法及相關上市後管理規定,包括醫療器材定期安全監視報告、醫療器材嚴重不良事件通報及主動通報醫療器材安全危害警訊等繳交方式,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段內容執行,請查照。
- 706 「應執行安全監視之醫療器材品項」,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3223號公告訂定,並自中華民國110年5月1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707 因應「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訂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及許可證相關書表,自110年5月1日起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708 「輸入醫療器材邊境抽查檢驗辦法」,業經本部於110年4月27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3031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709 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27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3729號公告發布「符合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第六條第四項規定,得以專用證號代碼及申報數量單位之便捷通關管理方式」,並自中華民國110年5月1日生效,請查照。
- 710 「無顯著風險之醫療器材臨床試驗態樣」,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27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3684號公告訂定,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