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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3-01-31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署授食字第1011410786號
  • 分類:BA/BE試驗
  • 點閱次數:195

主旨:

    「藥品生體可用率及生體相等性試驗準則」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02年1月31日以署授食字第1011410771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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