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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91 國外輸入維他命類製劑應比照國產品管理,並規定該類藥品標籤、仿單或包裝應標刊字樣,請函轉查照辦理,以資劃一
- 2992 修正「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發布施行。附「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壹份。
- 2993 為加強維他命類製劑管理,以達到合理與安全,凡廠商嗣後製造維他命類製劑,應於標籤、仿單或包裝刊載製造日期、批號及自行決定能保管多久之把握期間,標明到期將該品寄還原廠調換新品等字樣,已示負責。至原已流入市面之維他命類製劑市售品,統限於六十四年十二月底前悉數收回補行標刊上述字樣後始得販賣。違者視同違反藥物藥商管理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處裡,請函轉切實查照辦理。
- 2994 本署為輔導國內製藥工業,提高藥品品質管制及縮短藥品查驗登記發證時間,特訂定「簡化藥品查驗登記程序」一種(如附件)定自六十四年七月十五日起實施,請查照。
- 2995 製造「藥皂」應領取藥商許可執照及藥品許可證始得製造。如所含藥品成分未超過「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基準」者,其名稱仍應使用「香皂」,請查照辦理。
- 2996 速賜康 (SOSEGON)係藥品之商品名稱,為潘他唑新類(PENTAZOCINE原料藥之化學名稱)製劑之一種,其化學成分為 1、2、3、4、5、6—HEXAHYDRO﹣8﹣HYDROXY﹣6,11﹣DIMETHYL﹣3﹣(3﹣METHYL﹣2﹣BUTENYL)﹣2,6﹣ETHANO﹣3﹣BENZAZOCINE 用於治療痛症,有輕微之呼吸抑制、麻藥拮抗作用及輕度之鎮靜、目眩、錯亂等精神症狀,其作用類似嗎啡但不成癮,不含煙毒成分;至其用量、用法,須經醫師之診斷處方。惟因被人濫用,迷幻滋事,本署已以63.10. 24.衛署藥字第52335號通函並公告比照麻醉藥品管理,醫院、診所如有醫療上之需要可向本署麻醉藥品經理處依歸定購用,藥商均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違者即視為藥物藥商管理法第十六條第一款所指之禁藥。
- 2997 為增列藥品製造業者輸入專供合成原料藥用之化學產品,種類一批(如附件)藥物安定性,請查照。
- 2998 藥品製造業者申請將自製成藥或固有成方製劑留置於家庭用戶者,除應檢具藥品名清單外,並請檢附各該成藥許可證影本到署,以便辦理。
- 2999 樟腦及其系列品為「中華藥典」所收載,但亦為一般工業原料,非以醫藥之目的而加工或販賣者,不宜比照藥品管理。
- 3000 產婦生產後之廢棄胎盤,雖非藥品,但可為藥品之原料,為防止該物流入不法商人製售不法藥物起見,僅限於合法藥廠而經本署許可,以胎盤為製劑原料或醫學研究機構為研究者,始得向醫院診所購買,各醫院診所並應向洽購商索閱許可證件,並予登錄以備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