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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1 「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業經本部於112年4月25日衛授食字第1121402685號公告修正,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432 公告「112年度醫療器材標準採認清單」及「歷年廢除之原採認醫療器材標準清單」,請查照。
- 433 「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112年4月7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401858號公告預告,請查照。
- 434 「藥物回收處理辦法」及「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七條」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3月31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402092號公告及同年3月31日衛授食字第1121402118號公告預告,請查照。
- 435 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請貴公司依說明段辦理Interleukin 17 (IL-17) 抑制劑類藥品之中文仿單變更,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 436 訂定「特定醫療器材品項應符合之規格、檢驗方法及性能」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3月30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602707號公告預告,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437 111年3月8日衛授食字第1111600664號公告之「得以電子化說明書取代中文說明書之醫療器材品項及其標籤或包裝應加註事項」,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3月29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601629號公告廢止,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438 「得以電子化說明書取代中文說明書之醫療器材品項及其標籤或包裝應加註事項」,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3月29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601600號公告訂定發布,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439 「公告『舒緩喘咀嚼錠5毫克(衛署藥輸字第025817號)』及『舒緩喘咀嚼錠4毫克(衛署藥輸字第025924號)』2項藥品之輸入業者,應於112年9月24日前收回市售品,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並應予配合相關回收作業。」業經本部於112年3月24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412933號公告發布,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 440 有關110年5月1日前已核發之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許可證,以及經本部於110年10月1日逕予登錄者,其效能自112年9月24日起核准變更為「限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品項中文名稱及代碼)第一等級鑑別範圍」,並以公告代替本一般處分之送達,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