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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1 因應部分Valsartan原料藥含不純物「N-亞硝基二甲胺」(NDMA)事件,為加強Valsartan自用原料藥之輸入管理,請該成分之製劑許可證持有者及製造廠,確實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 1122 「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107年8月6日以衛授食字第1071405651號公告預告,請查照。
- 1123 有關本署公告訂定「體外震波碎石器」、「一般外科、整形外科及皮膚科雷射儀」及「導管導引線」臨床前測試基準,請貴會轉所屬會員知悉卓辦,請查照。
- 1124 「西藥及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第二條條文業經107年7月16日衛授食字第1071405866號令公告修正,本署104年7月7日FDA藥字第1041405739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1125 「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修正草案,業經本部於107年8月2日衛授食字第1071406436號公告預告,請查照。
- 1126 本部公告修訂「前行政院衛生署100年9月13日署授食字第1001404945號公告『含pioglitazone成分藥品之再評估結果相關事宜』」業已發布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請查照。
- 1127 為加速藥品臨床試驗計畫申請案件辦理時效,提升國內臨床試驗競爭力,本署預告修正藥品臨床試驗計畫申請案件之補件期限,詳如說明段,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文到後30天內來函陳述意見,請查照。
- 1128 有關「修正加入第二代台歐醫療器材報告交換技術合作方案之歐盟代施查核機構名單」,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07年7月26日以FDA風字第1070022566號公告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1129 本署公告修正「指示藥品審查基準」草案共17類,請轉知會員,如有意見,請於107年7月31日前來函陳述,請查照。
- 1130 有關貴會函請就「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釋疑乙案,復如說明段,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