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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90-02-27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857955號
  • 分類:BA/BE試驗
  • 點閱次數:220

主旨:

    公告修訂藥品生體可用率及生體相等性試驗基準,自即日起施行。

說明:

    一、依據本署76.11.27衛署藥字第700917號公告及本署藥物審議委員會78.11.29第433及78.12.27第436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生體可用率及生體相等性試驗基準之統計分析方法修訂為「在本試驗中變異性分析(ANALYSIS OF VARIANCE,ANOVA)為最常用之分析法,其α值等於0.05,並輔以百分之九十可信間距 (90% CONFIDENCE INTERVAL)且 原則上其足以辨識 20%差異之檢測能力 (POWER, 1-β) 宜大於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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