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最新法規
- 2951 請惠予轉知各會員及各簽證銀行,體外助診試劑除肝炎試劑(HEPATITIS DIAGNOSTIC REAGENT)及血型分類試劑(BLOOD GROUPING SERUM)以藥品列管,須辦理藥品查驗登記,經核准後始准進口外,其餘暫不列管,嗣後如有需要,另由本署核定列管項目。
- 2952 為依照本署70年 4月公布之九項處理原則繼續作有限度開放香港地區忠貞僑商產製之中藥成藥進口案,特此公告。
- 2953 重新規定藥物(包括藥品和醫療器材)及含藥化粧品、化粧品色素許可證領證期限為三個月。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照辦。
- 2954 修正「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附「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 2955 「藥用酒精供應管理辦法」,經奉行政院核定修正另令發布施行,轉請查照。
- 2956 修正「國外捐贈麻醉藥品管理辦法」。附「國外捐贈麻醉藥品管理辦法」
- 2957 重行規定「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關於輸入藥品經檢驗不合格案件之處理事項,如說明,請查照轉行。
- 2958 廢止「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審議委員會辦事細則」。
- 2959 公告「免疫人血清球蛋白」、「口服脊髓灰白質炎疫苗」、「麻疹活病毒疫苗」、「風疹病毒疫苗」等四種生物製劑檢驗基準及附錄:「黴漿菌檢查法」、「結核桿菌檢查法」、「含濕度測定法」。
- 2960 獨資或合夥之西藥零售商販賣與西藥無關之食品(包括所謂之健康食品),既屬違反商業登記法第八條第二項之規定,敬請轉知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切實依法取締,以免造成藥政及食品衛生管理之困擾,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