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最新法規
- 2211 公告修訂本署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醫療器材分類分級」及其管理模式等相關公告規定。
- 2212 公告新增由人血漿製得血漿藥品之管理規定,如附件。
- 2213 請各醫療院所確實依照本署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二日衛署藥字第0890035812號公告事項第八項規定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 2214 公告「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如附件。
- 2215 修訂本署公告之「罕見疾病藥物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二條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
- 2216 修訂本署公告之「罕見疾病藥物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二條第三款及第四條規定。
- 2217 公告「貨品輸入、輸出同意書申請書」、「貨品輸入、輸出同意書」等格式範本如附件。
- 2218 公告藥物或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持有者,授權他人輸入各該產品,應向本署報備。
- 2219 公告新增三項及修正一項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品名單及適應症,自公告之日起適用。
- 2220 公告國產醫療器材製造廠之「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及輸入醫療器材製造廠之「品質系統文件(QSD)」,其認可登錄之有效期限為原核准函日期起三年。